当使用参与者的录像(或照片)来收集数据时,拟议的研究不能被视为豁免。 这是因为记录信息的方式可以识别参与者。
录音带也可能存在同样的风险,除非采取保密措施。 如果录音带是为了便于准确记录而制作的,并将在抄录后删除,则应在 同意 形式, 而且应该说明如何保护机密。 如果录音带被用于其他目的,它们将不再适合 免除 类别。 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情况下,录像和录音带只能用于其录制的目的。 其他用途需要 知情同意,由参加者签名。
Chris Waples博士,研究诚信与合规主任
waplescj@unk.edu
Joan Blauwkamp博士,IRB主席
blauwkampj@unk.edu
Lynette Brown,研究和创意活动部门助理
308-865-8702
brownla2@unk.edu

